未分类21 Aug 2007 05:58 下午

  两宋(北宋、南宋)戏剧,称之为宋杂剧;“杂剧”这个名称,最早见于唐代,是指各种技艺形式。宋初时的杂剧,在继承参军戏的基础上、吸收了许多表演歌唱的技艺后形成;大概到南宋时代,杂剧才有了较明确的规范。

  首先是剧本的结构有了扩充,分为艳段、正杂剧(两段)、散段等三个部分、四段。艳段是以歌舞或杂耍作为开始,中间的正杂剧应该是最重要也是最有戏剧性的部分,散段是在戏剧性方面不太重要的结尾。

  其次是有了末泥、引戏、副净、副末、装孤五种角色的分工。南宋吴自牧的《梦梁录》记载:“杂剧中末泥为长。每一场四人或五人……末泥色主张,引戏色分付,副净色发乔,副末色打诨,或添一人,名曰装孤。”“末泥色主张”就是以末泥为主的意思,因此末泥又称“戏头”。“引戏色分付”即是引戏在末泥的指挥下具体负责之意。由此可知,这五个角色是以末泥为主、引戏为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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